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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 | 真容错敢纠错

发布日期:2021-06-24 作者: 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点击:
      奋进新时代,建功新征程,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敢担当、善作为。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、艰巨繁重的任务,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,深化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做到早发现早提醒、真容错敢纠错、讲政策给出路。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一以贯之的要求,又因时因势赋予了新的内涵,释放出激励保护敢担当、善作为干部的鲜明信号。

  容错,不能只嘴上说说,必须动真格、见真章,决不能让“老黄牛”“拓荒牛”变成“替罪羊”。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过程中,党中央适时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,针对的是一些干部担心“洗的碗越多,打碎的就越多”、在改革探索过程中不敢闯不敢试等“心病”。这些年来,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探索实践,成效初步显现,但有的地方仍把容错纠错当作口号喊,有原则没细则,致使政策成了“墙上的大饼”,能看不能“吃”;有的把容错纠错与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对立起来,担心对相关干部容错会“引火上身”;有的混淆“可容”与“不容”的界限,出现“过度容错”现象。这些问题,让容错纠错的政策初衷打了折扣。必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和“三个区分开来”有机结合起来,把握好为公与谋私、工作过失与玩忽职守、改革先行先试与蓄意违纪违法之间的界限,从公心出发、对干部负责,该容的大胆容错,不该容的坚决不容。只有真容错、容真错,才能像“大浪淘沙”一样,让搞腐败、不思进取的干部没市场,让有想法、有闯劲、有担当的干部有干头,真正树立起“上级为下级担当、组织为个人担当、干部为事业担当”的鲜明导向。

  纠错,不能遇到矛盾就绕着走,做好好先生、当老好人,看到犯了错的同志置若罔闻、任其发展。要本着“用监督加压、用信任加力”,用足用好“四种形态”特别是第一种形态,一体推进防错、容错、纠错,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坚持有过必改、有错必纠,监督、教育、批评帮助有犯错苗头的同志不犯错误、初犯偶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、犯小错误的同志不演变成犯大错误。还要帮助犯错误的干部总结教训,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有效挽回损失、消除影响,运用纪检监察建议、监督检查考核等手段推动纠错整改到位,促使干部从“有错”向“有为”转变。只有敢纠错、及时纠,才能引导干部既勇于担当、大胆创新,又注意改正错误、少走弯路,坚决杜绝以创新、干事为由,把失误当成“交学费”的错误认识。

  用好容错纠错机制,更要在形成合力上见实招,防止纪检监察机关一家单打独斗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组织领导,切实承担主体责任,贯彻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,提高政策策略运用的精准度,实事求是、分类施策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及时容错,并注重了解掌握干部被容错后的表现和状态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谈心谈话,做到考核考察客观评价、选拔任用公正合理。只有党委(党组)、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人事部门等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、跟踪回访经常化、澄清正名制度化、关心关爱具体化,才能让真容错敢纠错落实落地。